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关于召开城市更新改造工作会议的通知》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市城市更新改造工作推进会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及《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局需要编制城市更新实施方案。该方案的编制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范畴。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现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编制经费”
二、政府购买服务主体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C0801 行业规划编制和研究
四、预算资金
2021年度我局按要求上报了“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编制经费”,批复下达预算400000.00元,拟使用400000.00元用于购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法律服务,最终按实际采购金额支付。
五、购买内容
委托相关单位对城市更新实施方案进行编制工作。
六、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内设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财产管理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六)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
(七)具备提供服务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技能,具备按期完成规划设计能力;
(八)熟悉昆明市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及国家、省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七、实施步骤及方式
(一)实施步骤。按照有关规定,该购买服务计划已报局领导同意;向市财政局提交政府购买服务计划;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组织实施;对于拟签订的服务合同,经局法规处把关,并按局合同签订程序审核后,与承接主体签订服务合同;组织项目实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组织履约验收。
(二)组织方式。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控采购领导小组配合项目实施部门组织项目采购;加强购买合同管理,及时了解掌握购买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购买合同;监督承接主体按照合同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格按照财务部门规定、局内控体系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项。
八、服务期限
一年。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小颖 63192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