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拆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法律服务购买计划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的规定,经市财政局批准,现将我局拆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法律服务购买计划公布如下:
一、预算资金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天下足球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昆政办〔2019〕33号),法律服务列入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务,纳入购买服务范畴,我局处理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经费已列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拟使用下达的经费20000元,用于购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法律服务,最终按实际采购金额支付。
二、主要内容
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确定的承接主体主要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一)参与调查处理拆迁改造历史遗留问题,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二)参与拆迁历史遗留问题信访群众的接待,为上访群众提出合法、合理、公正的法律意见;
(三)根据法律和事实,就解决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中的流程、要点、注意事项、法律风险、政策风险进行预判并提出建议;
(四)针对拆迁历史遗留问题,根据相关事实和法律政策规定,出具证据事实清晰、法律依据充分、论述过程严密、结论合法适当的专业的处理意见书,并配合我局向信访群众作出相应的说明、解释工作。
(五)协助我局按件将拆迁历史遗留问题涉及的证据材料、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三、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提供法律服务的资质、律师团队和能力。除必须熟悉房地产和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主要业务方向为房地产和房屋拆迁补偿,熟知昆明市近三十年来城市房屋拆迁的历史沿革和不同时期的政策规定;
(二)有受理拆迁补偿诉讼和房产诉讼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专业工作能力,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配合我局与拆迁遗留问题的各方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协商,并提供适当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具备较强的公益意识,能积极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提供法律服务。
四、目标要求
(一)通过购买法律服务,力争每一件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合法、合理和公正的解决,切实维护拆迁各方当事人特别是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对因政策规定和客观历史条件限制难以解决的特殊问题,引导各方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化解矛盾。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磊 63192629)